前言
本標準代替GB 2730—2005《腌臘肉制品衛(wèi)生標準》。
本標準與GB 2730—2005相比,主要變化如下:
——標準名稱修改為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腌臘肉制品”;
——增加了術語和定義;
——修改了理化指標。
1 范圍
本標準適用于腌臘肉制品。
2 術語和定義
2.1 腌臘肉制品
以鮮(凍)畜、禽肉或其可食副產(chǎn)品為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輔料,經(jīng)腌制、烘干(或曬干、風干)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。
2.2 火腿
以鮮(凍)豬后腿為主要原料,配以其他輔料,經(jīng)修整、腌制、洗刷脫鹽、風干發(fā)酵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。
2.3 臘肉
以鮮(凍)畜肉為主要原料,配以其他輔料,經(jīng)腌制、烘干(或曬干、風干)、煙熏(或不煙熏)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。
2.4 咸肉
以鮮(凍)畜肉為主要原料,配以其他輔料,經(jīng)腌制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。
2.5 香(臘)腸
以鮮(凍)畜禽肉為主要原料,配以其他輔料,經(jīng)切碎(或絞碎)、攪拌、腌制、充填(或成型)烘干(或曬干、風干)、煙熏(或不煙熏)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。
3 技術要求
3.1 原料要求
原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標準和有關規(guī)定。
3.2 感官要求
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表1 感官要求
項目 | 要求 | 檢驗方法 |
色澤 | 具有產(chǎn)品應有的色澤,無黏液、無霉點 | 取適量試樣置于白瓷盤中,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狀態(tài),聞其氣味。 |
氣味 | 具有產(chǎn)品應有的氣味,無異味、無酸敗味 | |
狀態(tài) | 具有產(chǎn)品應有的組織狀態(tài),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異物 |
3.3 理化指標
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(guī)定。
表2 理化指標
項目 | 指標 | 檢驗方法 |
過氧化值(以脂肪計)/(g/100g)火腿、臘肉、咸肉、香(臘)腸 ≤
腌臘禽制品 ≤ |
0.5 | GB 5009.227 |
1.5 | ||
三甲胺氮/(mg/100g) 火腿 ≤ | 2.5 | GB 5009.179 |
3.4 污染物限量
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的規(guī)定。
3.5 食品添加劑
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2760的規(guī)定。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(wèi)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于2015年9月22日發(fā)布,2016年9月22日實施。